检察公诉进社区 普法宣传零距离
——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案释法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2026年3月18日,由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诈骗一案,在姚安县光禄镇光禄社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以“庭审现场+普法宣传”模式,为社区60余名居民送上一堂生动直观的“沉浸式”法治教育课。

经查,被告人周某某通过“姚安事事通七站”看到被害人发布的求职、求购等信息后,通过电话联系并添加微信等方式,虚构事实,骗取3名被害人财物共计6700余元,数额较大。周某某系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且系累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同时周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经审理,姚安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判决,周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出示证据,层层递进指控犯罪,清晰还原案件事实,有力揭露了被告人周某某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在庭审上公诉人对周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剖析了犯罪的原因,也深刻阐明了诈骗犯罪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公诉人逻辑严谨、说理充分,以专业履职彰显法律威严,让在场群众清晰了解案件全貌、证据标准及司法程序,直观感受到检察机关打击诈骗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

此外,公诉人立足案件本身,开展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结合当前高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细致讲解了诈骗罪的法律规定、立案标准、量刑幅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诈骗手段、分析受骗原因,重点提醒居民在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旁听席上的居民神情专注,认真聆听每一个细节,不少人随着庭审的推进,认真记录,近距离感受司法公正。大家通过真实案例,深刻认清了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作案套路,对诈骗犯罪的隐蔽性和危害性有了更直观地认识。在场居民纷纷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普法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显著,把法庭搬到社区、把案例讲到身边。一位居民说道:“以前对诈骗的认识很模糊,今天听完庭审和检察官的讲解,才明白电信网络诈骗随时在我们身边,以后一定会提高警惕,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巡回审判进社区普法活动,是姚安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深化普法宣传、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实践,把普通案例转化为普法教材,把司法办案延伸到基层一线,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姚安和法治姚安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