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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帮”来“帮”去 害人害己
时间:2023-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案释法】“帮”来“帮”去 害人害己

网络诈骗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花样繁多,各种手段让人防不胜防,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帮凶”。

近日,由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冉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被告人冉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经查明,被告人冉某某明知银行卡将被用于犯罪目的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支持,帮助转账、取现48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那么,帮信罪到底是什么?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该案的审理,严厉打击了出租、出售银行卡帮助电信诈骗分子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同时也警醒大家要防范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人,清楚个人出售、出租银行卡等给犯罪分子的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被电诈分子所利用,更不要“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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