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杨朝祥负责联系姚安县万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超市,石榴种植加工销售,蔬菜水果农副产品开发加工销售。特别是今年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杨朝祥检察官积极与姚安县万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多次到姚安县万佳工贸有限公司为该企业送上“检察”服务。
检察官杨朝祥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联系该企业,与该企业负责人交心谈心。在交谈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在我县某乡镇承包了100多亩荒山种植软籽石榴,土地流转费用已交清至2021年底,但当地村民杨某某在土地承包方面表示承包土地的时候自己不在家,自己不同意承包土地给该企业为由,并多次到该企业所承包的石榴园与负责人发生矛盾纠纷,影响了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导致此事一直拖了近两年无法解决。该负责人请求检察官帮助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能安心经营。
在了解到以上情况后,检察官一行又与乡镇领导及村委会一起深入到该企业种植石榴所在地,通过实地查看了解相关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既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土地流转相关政策,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该企业积极发展经济,依靠当地妥善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特别是在发展好企业的同时带领当地群众一起致富奔小康,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