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鉴 监检合力助推基层法治廉政建设——姚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在大河口乡开展法治廉政警示教育
为进一步筑牢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意识,2026年5月14日下午,姚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在大河口乡开展法治廉政警示教育。姚安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保文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德平分别为该乡干部职工讲授法治、廉政党课。

党课中,金德平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系统解读了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条文。围绕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常见罪名,通过“说法条+析区别+举案例”的方式,厘清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同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乡镇及村居一线的真实案例,让枯燥的法条变得鲜活可感,帮助干部职工认清“雷区”,并从多领域“栽跟头”的典型案例中,深挖反面典型的思想根源——从“小节不拘”到“大节不保”,从“心存侥幸”到“身陷囹圄”。每一个案例都直击人心,揭示了“贪廉一瞬间,悲欢两重天”的惨痛代价,也让全体参会人员明白法律红线就在身边,不让无知成为犯罪的借口。

党课上,他通过对“莫存‘天知地知’的侥幸,只要做过迟早是要还的”“如履薄冰,规矩方圆”“慎独要严,慎微要细”“管住欲望,幸福人生才可把握”“家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归宿,我们用什么珍惜?”这五句话的分享与深入解读,倡议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镜,以淡泊之心对“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以“严”治家,立好规矩不纵容,以“廉”齐家,树好榜样不逾矩,以“德”兴家,传好家风不褪色,把“廉洁”刻进骨子里,把“干净”融入血液中,把“清白”写在人生里,做一个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让家人安心的干部!
警示教育活动由大河口乡党委书记周学秀主持,大河口乡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了当天的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