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认罪认罚,以后一定守法经营,不再做危害蚕农的事情”。吴某某对检察官说。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吴某某作为姚安县某兽药饲料经营部负责人,在明知兰溪市蚕药厂无生产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仍向其购进并销售了近10万元的蚕药。经鉴定,吴某某购进并销售的蚕药为假蚕药。
该案由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缓刑,并处罚金50000元。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从哪些方面认定?
主观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伪造检验数据、无检验合格证、未标明产品信息、掺杂掺假、处理品未标明等情况的产品,均可视为伪劣产品。
该罪的立案标准和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来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销售金额: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货值金额: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
销售与货值合计: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如果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
量刑标准: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
金额200万元以上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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