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动员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翔会作了题为“提升检察机关文明品质,促进各项业务全面发展”的动员讲话。
动员会上,张翔会检察长指出:在2006、2009、2012、2015年蝉联四届省级文明单位后,今年是全院省级文明单位届中创建年,全院的创建目标是:保持多年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不断向国家级文明单位迈进。他指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单位,推动各项工作的要求,也是加快全院精神文明建设步伐,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工作执行力的重大举措,对于提升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推动建设事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今后的文明创建工作,张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县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竞相全面发展、快速推进各个单位众星攀月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形式下,必须认清创建工作的大好形势和竞争巨大的现实,要全面深化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创建目标的实现。二是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文明建设工作。在创建工作中,要“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二种意识,突出三个重点,把握四个关键,强化五个落实,遵循六条标准,做好六项工作”,确保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要落实责任,统筹兼顾,认真组织,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在创建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同机关综合治理和优化环境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结合起来,与实现检察工作的争先进位结合起来。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金德平就该院2017年的文明建设具体工作做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