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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
家电下乡,补贴“红包”去哪了?
时间:2016-12-27

  一个人口不足16万的小县城,短短2年的时间里竟然出现6名经销商骗取20余万元的“家电下乡”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现象令人诧异!

  “家电下乡”本是党和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改善民生、振兴家电产业的一项重大惠民之举。然而,在玉溪市澄江县,一些不法商家却盯上了这一“红包”,终日虎视眈眈想着钻政策空子,最终让本应落入农民“口袋”的补贴“红包”,却进了经销商的“腰包”。

  2014年2月12日,澄江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澄江某太阳能销售部负责人李某、李某某两父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至此,澄江县检察院查办的经销商骗取补贴资金系列案件全部审结。而其余涉案的被告人徐某某、袁某某、张某某、汤某,之前已经被法院以同一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年、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十个月缓刑一年。

  日前,澄江县检察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分别进行了走访,发现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良好,两单位正积极整改中。

家电下乡,经销权成了“香饽饽”

  为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内需,2007年12月我国开始试点家电下乡政策,澄江县的家电下乡工作于2009年2月20日正式启动,至2013年1月底结束。

  据澄江财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财政部门共兑付补贴资金2241万元,其中家电下乡类补贴878万元,补贴数量30015件,家电产品销售额达8005万元;汽车摩托车类补贴1363万元,补贴数量15685件,家电产品销售额达6740万元。

  数据中的家电下乡产品是否真正进了寻常百姓家?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是否也全都进了老百姓的“口袋”?2013年7月,澄江县检察院对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澄江某电器商行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该商行曾因滥用几农户身份信息录入虚假销售信息骗补,被工信局(原商务局)和财政局作出取消经销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其在一年半的时间内营业额同比增长了近四倍,一个县级小商铺申领补贴高达10万余元。十分可疑!

  考虑到“骗补”行为是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澄江县检察院决定初查。于是,该院调取了该商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名册,从成千上万的“领补”农户开始逐一核查。

  一个月后,排查结果显示,该商行录入的近半数销售信息果然有假!澄江县院随既对经理张某某果断立案,并决定扩大核查范围,迅速组织多人同时对多家经销商展开调查。

  听闻张某某被正式立案调查,检察机关正在力查“家电下乡”骗补行为,澄江“某电器经营部”负责人汤某终于坐不住了,自知难逃一劫的他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随后2个多月,在由澄江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组织落实的另一惠农政策项目—“巩固退耕还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安装项目”实施中(以下简称“退耕还林太阳能安装工程”),集中实施了大量骗补行为的太阳能经营商户袁某某、徐某某、李某、李某某也相继被“挖出”。

  经对多个经销商深挖细查,最终发现“骗补”现象相当普遍且严重,国家给老百姓的补贴“红包”,相当部分落进了经销商的“腰包”。

  那么多的补贴资金是如何被骗取的呢?

补贴“红包”如何进了经销商的腰包?

  检察机关调查显示,6名涉案经销商的骗补手段大同小异,主要是用花样翻新的手法获得农户身份信息,采取虚报、多报销售量的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这是最普遍常用的方法。

  汤某共借用了二十余户农民的户口册和身份证,虚构、虚增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事实和数量,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骗补1.3万余元。张某某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顺利骗补2万余元。其中,张某某在多次骗补成功后,胆子越来越大,嫌借证数量少效率低,直接用免费赠送小额家电换取农户身份资料,然后用大额家电申报,成批量地录入了虚假销售信息骗补。至案发时,其尚有2万余元补贴款因信息可疑被拒付。

  另外,在“退耕还林太阳能安装工程”中,经销商把13%的补贴算成自己应得部分,故意降低报价恶意中标,然后不执行招标要求及退耕还林政策中“竟标太阳能应为家电下乡产品,应给退耕还林户享受国家家电下乡补贴”的规定,而是单独或与施工方合谋利用收集到的安装农户身份资料申报补贴后占为已有。

  云南某工贸有限公司法人徐某某在低价中标500套“退耕还林太阳能安装工程”后,转包给袁某某等三人安装,并要求三人在安装时,除向安装农户收取“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外的其他费用,还必须收集全安装农户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二人以其经营部名义用高过中标“太阳能”近一倍的“标识卡”价申报补贴,骗取补贴资金10万余元。限额发放的该类“标识卡”全用去骗补,一套都没落下。

  同样的,澄江某太阳能销售部两任负责人李某及其儿子李某某,利用“退耕还林太阳能安装工程”施工中获取的122户安装农户身份证、户口本,成功骗领补贴4.5万余元。另外,二人在日常经营中还虚构3农户、虚增9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事实和数量,骗补5000元。

检察官揭秘,“骗补”现象普遍

  澄江县检察院查办的该系列案共贪污20余万元,人均涉案数额虽然不大,但涉及5家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商,共计6人,约占澄江经销商总数的20%,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同时,办案检察官还发现,“虚增农户购买家电数量”骗补的情况最多,数量庞大难以一一查清,近五分之四的经销商或多或少均有所涉及,约50万元的国家财政补贴全都进了经销商“腰包”,约占澄江四年家电类补贴资金总额的5%。

  一个人口不足16万的小县城,竟然出现了如此规模如此数量的骗补行为,实属罕见!

  澄江县院预防部门的检察官进行了认真剖析,认为:澄江“家电下乡”政策在短短四年的实施中,就出现了大量“骗补”违法犯罪,这绝非偶然!

  最根本原因是政策的配套落实制度,其“致命伤”就是“商家代垫补贴方式”。澄江的骗补现象均发生在采用“商家代垫补贴方式”方式的2010和2011年这两年间,而在之前2009年和之后的2012年却鲜有骗补情况。这充分说明这一简便兑付方式存在着“致命”漏洞,因为这种由商家“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审兑补贴方式,在非常便民的同时,也给商家弄虚作假大开了方便之门,一旦监管措施和力度不能同步跟上,“骗补”现象将再所难免。

  监管方面也有问题,“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违法少究”均不同程度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期出现的“骗补”行为没有及时有力地进行打击,而这些“侥幸”成功者的“快速致富”效应又会大大鼓舞和刺激了其它人纷纷效仿,最终导致“骗补”行为迅速传播普及,泛滥成灾难于收拾。

  按《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有作假嫌疑的,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核查。”“采取商家代垫补贴方式的,对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乡镇财政所要实现100%抽查。”但相关职能部门由于多种原因,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抽查频率、抽查比例、数据比对、登记造册执行。

  结果,没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部分销售商不执行国家标价、极力搞搭售、用小恩小惠换取农户资料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发现的个别骗补现象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只是简单地作出撤销其经销资格的处理即完事,没有进行有效的清理整顿,没有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核实,更没有深入分析预判后报请相关司法机关参与彻查。

  警示教育没有及时跟上,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商业从业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如果怠于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廉政警示、从业风险教育,则他们最容易淡薄了法律意识、模糊了政策界限、混淆了对错是非,最容易随波逐流错跟“潮流”,最终很可能成为“潜规则”的积极实践者和受害者。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的“涉惠犯罪”根源之一,就是只重惠民政策的推进而不重防范,尤其不注重采用实践中较为有效的警示教育,不能在事前或事中提前及时警醒相关人员。

  针对政策实施、部门监管存在的问题,今年1月,澄江县检察院及时向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提出“重视警示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狠杀商业歪风邪气,着力培育社会正能量”等具体建议。

  检察官特别提醒:由于惠农政策出台的紧急性和迫切性,要想苛求实施制度的完备性是不可能的,要想从事前审核(文书证件等资料的审核)中发现问题也是难事,要着重于事后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监管缝隙”。相关部门应随时关注政策的执行,适当调整具体方法措施,不断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才能不让政策“变形”“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