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朝党 ,男,1957年10月16日出生,云南省昭通市人,回族,博士研究生,云南民族大学原校长、党委书记。
2014年9月19日,经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甄朝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745.9335万元予以没收。
高校,人们心目中的“一方净土”,本应是传承知识、弘扬道义的地方,却因一起腐败案件而被玷污,影响了教育公信力,也受到社会大众的诟病和质疑。
2013年8月7日,是云南民族大学原党委书记甄朝党政治生涯终结的日子。这个有着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等显赫头衔,位高权重的高校“猛虎”,终因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在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携同一窝“硕鼠”被关进“囚笼”,成为云南省教育系统三十年来级别最高、职称最高、学历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三高”落马官员。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将不再是那个出入前呼后拥、风光无限、令人尊敬的大学校长,年近六十即将退休的他将在孤寂和悔恨中度过漫漫岁月。这样一位名声显赫的大学教授,却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蜕化变质,跌入腐败的沼泽,人们在痛心之余不禁反思:他是如何经营自己的人生路的?
欲壑难填奔赴“贪腐路”
“患生于多欲,祸生于多贪”,甄朝党的人生路就葬送在“贪欲”两个字上,随着专案组的深入调查,甄朝党的堕落轨迹也越来越清晰。
个人私欲极度膨胀,理想信念严重缺失是腐败分子的共性,甄朝党也不例外。为达到敛财的目的,甄朝党不放过任何机会。从上任校领导伊始,就陆陆续续收受本校干部职工的贿赂共计25万元,最少的仅几千元。
2005年,云南民族大学采用自建方式启动占地1600多亩、投入资金近16亿元的呈贡新校区建设,如此庞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必然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为获得新校区项目的工程,一些建筑公司通过各种关系与时任云南民族大学校长的甄朝党搭上线,不惜以重金行贿,拿金钱开路,以期获得甄朝党在资格预审、评标过程中的“关照”。投标过程中,部分建筑公司违反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大打“组合拳”,组织多家企业参与串标、围标,确保获得工程项目。甄朝党在收受建筑方巨额贿赂后,利用权力,直接违规插手学校工程项目。在学校研究工程项目投标资格预审会议和评标过程中,根据投标公司送钱情况,量身设定资格条件和投标门槛,在资格预审前事先审看投标报名名单,了解行贿公司投标报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预审过程中或明示或暗示帮助送了钱的公司通过资格预审或中标。
2008年1月,云南某建筑公司找到甄朝党,提出想参与新校区图书馆工程项目建设,甄朝党答应帮忙,随后一次性收受该公司贿赂240万元。2006年至2010年间,甄朝党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云南民族大学新校区工程建设,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726.6万元,贪婪之心昭然若揭。
甄朝党不仅贪婪,而且刚愎自用,凡事一人说了算,党委班子形同虚设。他在担任校长期间,多次公开强调大学是“校长负责制”,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后,又强调大学是“党委书记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极其狂妄霸道。
甄朝党藐视党纪国法,生活作风奢靡,把《廉政准则》抛到九霄云外,经常出入经营性高消费场所,参与大吃大喝、洗浴、KTV唱歌并找陪唱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包养情妇,大肆挥霍公款,之后以会务费、接待费等名义公款报销,仅2009年至2012年间就挥霍公款高达403万元人民币。
甄朝党为一名大学教授,贪欲如洪水猛兽他未必不知,但他克制不住自己对金钱的贪欲,心存侥幸,频频伸出了不该伸的手,最终在腐败的路上越走越远。
上行下效携手“不归路”
上梁不正下梁歪。由于甄朝党没有良好的治学治校理念,导致班子不团结,各行其是,拉帮结派,和稀泥、做人情,只栽花、不栽刺,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不能坚持原则,执行制度不力,上行下效,本校多名干部一起下水涉险。从甄朝党受贿入手,专案组连根挖出了一窝“硕鼠”。
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校区建设办原主任张金麟看到呈贡校区建设是“捞钱”的好机会,对于别人送的“大钱”、“小钱”一概笑纳,先后多次收受相关建筑公司贿赂42万元。
云南民族大学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朝开在任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公司饮食服务中心主任保明刚、鑫豪厨具公司代理商初某某等人的钱物共计38.5万元,向甄朝党夫妇及云南民族大学产业开发办原主任袁玉海行贿共计8.8万元,并且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与甄朝党等人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大肆挥霍公款。
云南民族大学产业开发办公室原主任袁玉海本只是教育学院的一名普通教师,为获得职务上的晋升,先后向甄朝党行贿13万元。在正科级职位上仅一年,袁玉海便被甄朝党提拔为副处级。后来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昆明某物业公司、昆明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的贿赂16.7万元,为他们在招标、拨款等工作中提供便利。
这些人在学校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处级领导,与甄朝党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大肆收受贿赂,甚至公然索贿,在学校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最终与甄朝党一起跌下万劫不复的腐败深渊。
法网恢恢已无回头路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未能守住廉洁底线的人,最终都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沉重的代价。
2013年9月,因大肆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云南省纪委给予甄朝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其收受贿赂726.6万元、555万元来源不明巨额财产、礼品折价70万元人民币及违规购买的车辆予以收缴。
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是一起典型的腐败窝案串案,共查处涉案人员41人,追缴赃款1070.4万元。
办案者说
学校本是教书育人、传播知识文化的殿堂,却沦为腐败的“重灾区”,委实令人痛心。
甄朝党等人无视党纪国法,不修为官之德,不敬畏法纪和权力,在贪腐路上一路狂奔,最终跌落违法犯罪的深渊。
纵观这起腐败案件,客观上是由于制度建设失范、权力监督缺位,廉政风险点得不到严密防控等问题为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提供了温床,甄朝党等人才能如鱼得水般频繁作案。主观上则是他们长期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道德防线严重失守,政治信仰颓废致使他们走上不归路。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甄朝党等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沉痛教训再次证明了这亘古不变的真理。法律是神圣的,任何亵渎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甄朝党的政治生涯由此画上了一个句号,人生也画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临近退休却落个深陷囹圄的悲惨结局,这一切令人深思,也为高校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