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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难道前途只值5千块?女子找人替考“司法考试”被起诉
时间:2017-06-07

  家住曲靖的蒋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参加司法考试,几年考下来都因为第四卷成绩不理想无法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蒋某认识了刚从大学毕业的柳某,聊天过程中得知柳某以390的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且第四卷考到了120分,便打起了请柳某替考司法考试第四卷的主意。

  一开始,柳某不愿意替考,说不敢。蒋某数次联系柳某,表示给柳某5000元钱的报酬,来回的车费和吃住全包,当帮个忙。到8月份,柳某答应了替考,蒋某就转给了她5000元钱,并约定时间将柳某接至曲靖。在准备替考“相关工作”期间,蒋某要走了柳某的半身照片,办理了假身份证和假准考证。

  时间到了司法考试开考,按照约定,蒋某考完了前三卷,柳某替考第四卷。在第四卷的考试过程中,柳某没有用假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把蒋某的真的真实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了桌子上,巡考的老师例行检查证件时发现照片和人不太像,且身份证上显示已经30岁了,但看起来只有20岁的样子,马上叫来流动监考,几位老师对比证件和人,确定不是一个人,从而蒋某、柳某替考司法考试的事实暴露,两人都被抓获。

  蒋某让柳某代替自己参加司法考试,两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之规定,应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为了替考蒋某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应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